因為急於離開公司的關係,未及細看便離開了。地鐵途中,我回憶起上星期的一件事。上星期,我在一個中心工作,發現接待處放了女青2007年年曆卡,隨手便拿了一張,同事看在眼裡,便問我拿來幹什麼,我答她是用來當書籤用。後來同事因這件事再問我:「睇唔出你都睇書架喎,你都睇書架咩?」已忘記了我是如何回答,只是認為同事不知從哪兒得知我愛看書,正有好書要跟我分享,才寄書給我。
回家後,我急不及待拿出公文袋,看看同事「推介」的書。噢!是愛情書,意想不到之餘更感奇怪,無端白事又會比本愛情書我呢?同事會否看我平日大開大合、粗心大意,要我惡補一下呢?想到類似情節,應該有字條之類的東西藏於書中,果然,合情合理地給我找到一張字條。
原來,同事讀過了我的文章,覺得我年紀輕輕,對愛情竟哀愁如此,希望送我一本書,可寬解我的心情。真心感激「朋友」,其實我可沒你想像般的哀愁,只是一時糊塗,想多了,才弄得思緒混亂的地步。把書看了幾十頁,果真有啟發,內容有機會再詳說,只覺心內的結解開,可以重新認識愛為何物了。
如果「朋友」看到這篇文章的話,我要跟你說兩個對不起。第一,未有即時親身道謝,實在十分抱歉。第二,你送的書我還未開始正式讀,因為正埋頭於「我思故我在」,相信下一本必定會是你送的「愛,錯在哪裡?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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