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23/2006

長篇大論的我

間中會問起朋友對我的文章的意見,很多朋友都認為「太長氣了!」。或者我應該嘗試寫一些較短的文章滿足朋友,減少一些不必要的語氣及用字,令文章可以簡潔易讀,但是,自己還是比較喜歡寫詳細一些,方便日後回味。回顧自己的文章,六百至七百字的文章佔大多數,以一行二十字計算,不過是三十多行,實在不算太多。

記得讀書時期作文,老師會限制字數。不知少年時期的我是慣於服從還是年少無知,沒有深入了解原因動機,還以為只有高手才能控制文章字數。今年再寫文章,一起步便遇到字數問題,未遇到控制字數之前,便先碰上字數不夠。字數不夠歸因於辭窮,「飲奶力」都出埋,卻只能寫下短短三四百字,未算失禮街坊,甚至可能較迎合大眾口味,只是,一心鍛鍊寫作技巧,又怎能草草率率,又何必拘泥於別人目光呢,我想,應該由最基本開始,強迫自己寫作不能少於六百字。為了增加字數,我開始嘗試在寫作中加入了個人感受、動作和意見,除了字數增加不少之外,更有助表達情感,大大出於我想像之外。

因為字數問題,我開始努力閱讀,由最初的強迫到現在的習慣,中間包含了耐性及專注的練習。後來,由學習人家如何寫得長篇大論,到學習人家寫作技巧,把自己喜歡的技巧、情感及用字套用於自己文章當中。我喜歡史提芬京的誠實寫作;張專用字的溫柔直接;邁克的四字成語及獨有目光;陳冠中的博學分享;白雙全的行為藝術;陳雲對香港情懷的深究。看來,這種結果才是老師當年限制寫作字數的動機。

歸根究底,章文寫得詳且長並不是問題所在。尤記中學時期讀過白先勇先生的「背影」,不是很長嗎?但我還是樂在其中,一字一字慢慢細心觀賞,都只怪自己文章寫得不好、不吸引(我竟然斗膽拿自己來跟白先生去比),與其責怪朋友不看字,倒不如自己努力下點苦工吧!如史提芬京所言,靈感之神是不會自動找上門的,如果要寫好文章,就必需要多寫多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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