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/15/2007

再次踏上深圳街頭

已很久沒有大白天踏過這片土地,對上一次,已差不多一年了。

這年間有過三次到深圳的經驗,分別為了三個目的。一次純粹是為了按摩,是去年三四月間的事,自那次後,就沒有再為按摩而北上了;一次是到東莞耍樂,中途要到深圳轉乘巴士,只算路過;另一次是去少年宮書城,記得那天沒有逛過很多地方,卻走了很多的路,在街上逛時,已是黑夜的事了。

相隔一年,為了相同目的,今年的我,再次踏上北上按摩之途。猶記去年,零晨二三時幾個夜遊青年結伴北上,由於零晨十二時羅湖口岸已關,他們只得乘巴士經皇崗到深圳。氣候溫度都反常了,去年這個時候好像比今年涼快,那幾個年青人,靠在龍堡酒店外的欄杆,說說笑話,談談廢話,閒話家常一頓,待話已說盡,空氣都沉默了,遲到的某人還姍姍來遲。

由於過往零晨北上遇到不少壞經歷(這與本文無多大關係,有機會再說),今次決定把時間提早,本來定了早去晚返,後來朋友說晚上有事忙,只得改為晚去午返。

翌日中午,我們離開按摩的地方找吃去了。在街上走著,似乎在街上走的都是香港人,可能跟復活節長假期有關,香港人都愛到大陸消費,又可能是現在的深圳同胞跟香港人已很接近了。是外表上比較接近而已,如細心看還是可分辨的,大概是由於深圳的居民來自各省各縣,以鄉下地區者眾,如細心觀之,會看到那份來自鄉土的自然氣質,鄉土氣本是給人溫和親切的感覺,但如今添上香港人的嘴臉,變得世故,也不再可愛了。

街道上其實都是香港人,大陸的人們都在上班工作。以前到深圳會看到一些簡陋古舊的民房,是一個新舊混合的城巿,而那些民房,今天都再沒見過,取而代之,是各種酒樓食巿、大型購物商場與及無所不在的星巴克。深圳已成為就業之城,以服務工作為主的城巿,她們都在服務那些自以為是的港澳同胞。

既然消費的地方多了,競爭也隨正比的增長,除了各大商舖外,街上乞丐如是。八年前到深圳,臨行前家母再三叮囑不要給錢街上乞丐,離開火車站以後,終於明白老媽的意思。那天離開火車站,向目的地一直向前走,沿途上前勾搭的馬伕為數不少,也遇到不少乞討的小朋友。有次親眼看見一個中年男人掏了十塊錢給小乞丐,轉眼數秒,小乞丐的父母兄弟爺爺婆婆都一擁而上,那中年男子最後極其狼狽的逃上一輛的士方能脫身。

今天再走在深圳街頭,乞丐明顯多了,花樣之多也令人吃不消,只得垂低頭逃避眼面的風景。看見四肢都沒了,只能靠口咬著毛筆在地上舖草紙寫字的乞丐,我竟然冷血得再沒泛起絲毫同情之心,可能是看慣了,都看厭了,他們的可憐都不再新鮮。我不給錢,跟新鮮感並無關係,也不用再新鮮了,我只是認定了他們是集團式經營的成員。他們以前應是有手有腳的大好青年,後來欠下犯罪集團錢,被砍下手腳,丟在街上行乞還債。也許是我想像力太豐富,不過也應離事實不遠了。

從報章看過各類大陸新聞,同胞們真的無奇不有,甚麼都可能做假,也沒甚規舉可言。我思緒開始陷於混亂,究是我不明白他們的思想行為,還是我過份活於自己的生活空間呢?

離開深圳,我不曾回頭,再沒有下次北上深圳的計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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